按照住房城鄉建設部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的通知要求,此次整治重點包括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從業人員持證上崗、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管理、深基坑工程安全管理、模板支撐系統安全管理、起重機械安全管理及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工程安全管理7個方面,其中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工程安全管理內容包括周邊防護情況、環境的施工監督情況、管廊內防積水排水設施設置及落實到位情況等。
整治按照部署啟動、自查自糾、檢查督導和總結分析4個時段進行。3月為部署啟動階段,各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研究制定建筑施工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4月至7月為自查自糾階段,指導、督促本轄區內的建設、施工、監理等單位嚴格按照有關法規文件和標準規范的要求對施工現場開展自查自糾。8月至11月為檢查督導階段,在企業、項目自查自糾的基礎上,對本地區重點企業和重點工程進行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和隱患要立即督促企業進行整改,住房城鄉建設部將適時對部分地區進行督察。12月為總結分析階段,評估建筑施工安全專項整治成果,研究提出有效預防深基坑坍塌、模板支撐系統坍塌和起重機械倒塌等事故的意見和建議,形成總結報告。
部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要求,對在建筑施工安全專項整治工作中發現的問題和隱患,責令企業及時整改,否則一律予以停工。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不落實的企業和人員要加大處罰力度,導致安全事故的,一律依法暫扣或吊銷相關證照,并依照有關規定在招投標、資質管理等方面給予限制,將處罰真正落到實處。(中國建設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