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已進入高溫時段,惡劣自然天氣帶來的不安全因素增多,極易誘發各類生產安全事故。為認真貫徹落實《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當前安全防范工作的緊急通知》(建辦質電〔2018〕23號)、《省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當前安全防范工作的緊急通知》(蘇政傳發〔2018〕208號)、《省安委會辦公室關于切實做好夏季高溫汛期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蘇安辦電〔2018〕16號)的要求,切實做好夏季高溫時段建筑施工和城鎮燃氣安全生產工作,全力防范和有效遏制各類生產安全事故,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高溫時段極端天氣下的安全生產管理
進入夏季,氣候狀況總體偏差,高溫、暴雨、雷電、臺風等惡劣天氣增多,極易誘發各類生產安全事故,各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務必高度重視自然災害對住房城鄉建設領域生產安全的不利影響,切實增強做好雨汛、高溫期間安全管理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面對惡劣天氣,一定要把形勢估計得更復雜一些,把困難考慮得更充分一些,把宣傳、預警、保障、應急等工作做得更精準一些,確保建筑施工、城市供水、城鎮燃氣各項安全管理措施落到實處。要進一步完善建筑施工和燃氣突發事件的預防措施和應急預案;要督促各施工和燃氣企業落實安全生產各項制度措施;要全面開展對施工和燃氣安全隱患的排查整治,確保全省建設領域夏季安全生產形勢平穩。
二、加強高溫時段建筑施工安全監管工作
今年1-6月份,全省建筑施工亡人事故共計51起、死亡53人,較去相比小幅上升,總體安全形勢不容樂觀,特別是進入高溫季節后事故總量上升過快,5月份8起9人,6月份9起10人,7月上旬已6起6人。7、8、9高溫季節歷來是事故多發、頻發時段,抓好這高溫時段安全生產工作,遏制事故多發頻發勢頭,對于抓好全年安全生產工作十分重要,各地建設主管部門必須要采取有力措施打好高溫時段安全攻堅戰。
(一)落實高溫期間安全生產措施。各地建設主管部門要督促建設、施工、監理企業針對夏季高溫天氣(35℃)特點,進一步完善夏季施工安全生產工作制度。施工現場要重點做到:一是建立、健全防暑降溫工作制度,并加強高溫天氣作業勞動保護工作,確保務工人員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二是對務工人員進行職業健康檢查,記錄檔案并書面告知務工人員。三是督促建筑施工企業加強施工作業現場的防災保護,對作業現場存在的滑坡、崩坍等地質災害危險的隱患進行認真排查治理,關注極端天氣對深基坑、管溝(槽)和地下、起重、高空作業等帶來的不利影響,及時暫停存在危險的作業。要根據高溫天氣預報,按照相關要求調整作業時間。四是宿舍、食堂、廁所、淋浴間等臨時設施應符合標準要求并滿足防暑降溫需要,確保飲食衛生防疫工作到位,及時提供防暑降溫食品和藥品(不得以發放錢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溫飲料,防暑降溫飲料不得充抵高溫津貼),加強對食堂衛生安全管控,做好傳染病、食物中毒等防范措施;五是要加強作業人員高溫期間安全生產培訓教育,使其了解防范高溫中暑的基本常識,掌握有關事故預防和救援知識;六是要制定高溫中暑應急預案,并定期進行應急救援演練,配備應急救援人員和足量的急救藥品。
(二)強化“危大工程”安全管控、抓好高處墜落事故防范。各地建設主管部門要認真貫徹《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規定》(住建部令第37號),要按照隱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加大危大工程監督執法力度,對在監督檢查中發現的危大工程安全管控體系不健全、隱患排查整改不到位等問題,依法實施罰款、暫扣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等處罰。特別是要針對:沒方案,沒審批;不進行專家論證;論證后不修改,論證沒通過不重新論證;不按方案施工等四種情形,要實施暫扣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處罰。各地建設主管部門要督促施工企業檢查高處作業專項方案編制、作業人員教育培訓和安全交底、高處作業環境改善、落實領導帶班制度、加強職業健康和及洞口臨邊安全防護的標準化、工具化、定型化等內容。腳手架外側挑網和架體內側兜網必須采用合格材質,必須經過墜落破壞性試驗,必須保證即使掉下來,也要兜得住。
(三)突出抓好非作業時間段安全管理。根據2017年我省施工生產安全事故統計,近50%左右發生在非工作時間段(8:00~17:30以外),特別是早上8:00前的事故占總量三分之一多,堪稱黑色時段。高溫時期,因作業時間的調整,這種不平衡性將更加凸顯,規范非作業時間段安全管理十分必要。各地建設主管部門要突出以下重點環節管控:一是嚴格執行班前晨會制度,開工前必須執行晨會制度,明確交底內容、交底事項和危險源告知等,安全員要查分包、班組教育和交底情況。二是嚴格作息時間,工作時間結束后,項目部應清理并查驗現場人員,加強工地出入管理,并巡查有無擅自作業情況。三是確需加班作業的,應經項目部同意,項目總監審查,登記作業人員信息、作業部位、作業內容、指揮與旁站人員,并加強現場巡查,落實照明、勞動保護和安全防護等措施。四是嚴格執行項目負責人帶班生產制度,項目經理和安全員必須做到和工人同步上班、同步下班。總包要嚴查分包單位項目負責人和安全員在崗履職情況。五是涉及超規模危大工程在非作業時間施工的,各參建單位項目負責人不得離開現場,施工企業負責人或分公司負責人應帶班檢查。
(四)加強高溫時段建筑施工安全監管執法。7、8、9、10這幾個月各地建設主管部門要集中精力、集中力量抓好安全生產監管執法工作,全面排查安全隱患。措施要細化、固化,檢查要加密、嚴密,處罰要觸動、震動,不僅要強化事故發生后的懲處性處罰,更要強化日常監督預防性的處罰,要糾正監管執法上的寬、松、軟等問題,要堅持工作中嚴和實的標準,真正深入一線,對問題和隱患必須實行閉環管理。要適當增加非正常作業時段的執法檢查,對清晨或夜晚時段仍在作業的項目,要重點查查晨會制度、帶班制度、交底制度、旁站制度、總分包管理制度的落實,對制度不落實、履職不到位的情形要加以嚴處和曝光。自至,凡發生的建筑施工安全生產事故,一律掛牌督辦;一律對責任企業按上限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一律按照《關于加強全省建筑安全生產責任追究若干意見的通知》(蘇建質安〔2011〕847號)要求,自事故通報之日起,事故所在地設區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限制其一定時段內的投標資格,要讓事故責任企業感受到切膚之痛。8、9、10三個月我廳將繼續對事故重點地區蹲點督辦,嚴查事故企業,加強督查通報和處罰力度,對事故形勢嚴峻地區的建設主管部門、事故責任企業進行約談告誡,對約談后仍不能采取有力管控措施的,將通報其人民政府。
三、加強高溫時段燃氣安全監管工作
各地燃氣主管部門要繼續深入貫徹國家《城鎮燃氣管理條例》、《江蘇省燃氣管理條例》,根據省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城鎮燃氣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蘇政辦發〔2013〕51號)等文件精神,組織開展夏季城鎮燃氣安全生產大檢查,加強燃氣市場整治力度,加強燃氣設施保護,督促燃氣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加大對城鎮燃氣用戶安全的宣傳教育。
(一)組織開展夏季城鎮燃氣安全生產大檢查。各地要針對城鎮燃氣夏季安全生產的特點,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按照“全覆蓋、無盲區、重實效”的目標,結合《江蘇省城市地下管網和燃氣安全專業委員會工作方案》(蘇建城〔2018〕189號)的有關要求,認真組織開展燃氣安全生產大檢查,制定檢查方案,落實各項安全防范措施,排查整治各類事故隱患。我廳將適時對各地開展大檢查情況進行督查。各地對大檢查中發現的隱患問題,須及時整改到位;對不能及時治理的隱患問題,要向當地人民政府匯報,召開部門聯席會議,協調解決隱患問題,聯合多部門開展風險管控。
(二)加強燃氣市場整治和燃氣設施保護力度。各地燃氣主管部門要重點治理瓶裝液化氣流動經營、跨區域經營、無證經營等違法違規行為,聯合工商、質監、安監、交通、公安等部門,從生產、運輸、儲存、經營、使用等各個環節開展綜合整治,摸清并查處出租房用于非法經營燃氣行為,嚴厲打擊“黑氣源”、“黑氣站”,維護燃氣市場經營秩序。要加強燃氣設施的保護,防止燃氣設施遭受施工、拆遷等外力損壞,保障燃氣管道安全運行。要對燃氣設施安全范圍內違法建(構)筑物逐一排查登記,協調有關部門依法限期拆除清理。要注重長效管理,一方面多措并舉,按照部門職責,加強日常安全監管;另一方面,在人口稠密地區,鼓勵并扶持管道燃氣經營企業拓展用戶,擠壓瓶裝液化氣市場,逐步淘汰一批安全生產管理不佳的小型瓶裝液化氣企業。
(三)督促燃氣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各地燃氣主管部門要按照《安全生產法》要求,督促燃氣企業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體系,落實燃氣企業主體責任和企業主要負責人隱患排查整改責任。要督促燃氣企業與用戶簽訂供用氣合同,加大入戶安檢力度,普及燃氣安全使用知識,增強用戶安全使用、防范事故的意識,確保使用安全。要進一步落實國家、省反恐怖防范工作要求,督促企業加大反恐怖防范設施設備投入,加強場站安保力量。督促燃氣企業做好應對夏季高溫多雨天氣準備工作,針對各種可能發生的事故進行認真研究,制定相關應急預案,出現緊急情況能夠立即響應。
(四)加大對城鎮燃氣用戶安全的宣傳教育。為切實預防燃氣事故的發生,各地要建立健全齊抓共管的燃氣安全宣傳格局,燃氣主管部門要充分利用電視、報刊、廣播、網絡、宣傳欄、宣傳冊等多種形式,加大燃氣設施安全保護和用戶安全使用的宣傳教育,要廣泛、及時地在餐飲場所宣傳《餐飲場所使用燃氣基本安全要求》(省住建廳、安監局、商務廳等五部門聯合公告第13號);燃氣企業要利用新媒體、移動終端等手段,做好入戶安檢宣傳,向用戶普及燃氣安全使用知識,切實增加全社會保護燃氣設施和安全使用燃氣的意識,提高人民群眾燃氣事故預防及應急處置技能。
四、加強高溫時段市政公用設施運行安全管理
要加強城市排水防澇工作的組織領導,強化易澇點整治,及時清疏河道、檢修泵站,確保城市安全度汛。對可能造成積水受淹的低洼地區、下凹式立交橋、鐵路涵洞等設置醒目的警示標識,落實應急搶險人員,配備移動強排設備,防范觸電、墜井等安全事故,提升應急能力;要加強城市排水防澇設施建設和城市內澇隱患排查整改,加快易淹易澇片區的改造工作;要加強對城市危橋、隱患橋梁、市政道路的排查整治工作,強降雨發生時,要在危險區域的進出口處設立圍欄等物理隔斷設施,嚴防人員、車輛進入,避免發生人員傷亡和重大財產損失;加強對城市污水處理、供水、供氣、渣土消納場等設施的安全檢查和監測,督促指導生產經營者及時發現和消除安全隱患,保障設施正常運轉;要加強高溫雨汛時段水質監督檢測頻次,落實好三級化驗制度,保障供水安全;要針對暑期群眾出行活動多的特點,切實加強風景名勝區、城市公園等場所的纜車、索道、游船等設施設備的安全隱患排查和安全管理,嚴格落實安保措施。加強公園、景區的內澇塌方、山體滑坡、滾石和泥石流等災害隱患排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對存在重大風險隱患且不能及時治理的,要果斷關停并發布公告。根據景點承載能力,分時段合理疏導控制客流,防止擁擠踩踏等事故發生。城管執法隊伍要重點對人員密集、問題多發場所、區域提高巡查頻率,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隱患。
五、強化房屋使用及農房建設安全監管
要加強城市既有房屋裝飾裝修和老舊建筑改造過程中的安全監督管理,嚴格治理城市建筑擅自拆改和違章搭建;要充分利用基層網格化服務管理體系,加強老舊住宅、出租房屋安全隱患排查,督促產權人、承租人及時消除安全隱患,對已經安全鑒定為D級危房的,要立即停止使用,不能加固處理的,加強看管或拆除;要督促物業服務企業按照合同約定,加強住宅區易淹易澇部位的巡查和整治,確保強降雨發生時居民出行方便和財產安全,認真做好消防、電梯等共用設施和公共通道、地下空間等共用部位的日常巡查和維修養護,保證汛期住宅區共用設施設備的安全使用和運行;要加強農房建設安全監督檢查,推動農房建設達到基本的建設規劃管控、基本的房屋結構設計、基本合格的建筑工匠、基本的技術指導和管理隊伍、基本的竣工檢查驗收的要求。
六、加強高溫時段應急值守
各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健全安全生產預測預警和應急協調聯動機制,及時發布預警信息,根據節日和高溫、雨汛天氣特點加強應急準備,督促指導企業有效防范應對突發事件,落實應急資源,完善建筑施工、供水、燃氣、公園景區以及危舊房屋安全管理的應急預案,強化應急演練。要加強值班值守,嚴格執行領導干部帶班、關鍵崗位24小時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報告制度,確保一旦發生事故險情能科學有效處置、應對,并及時上報信息。
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8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