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BIM在我國建筑領域的應用逐步興起,技術理論研究持續深入,標準編制工作正在全面展開。同時,BIM在部分重點項目的設計、施工和運營維護管理中陸續得到應用,與國際先進水平的差距正在逐步縮小。推進BIM應用,已成為政府、行業和企業的共識。
但是BIM的發展還存在一些問題,如:缺少頂層設計;BIM應用只停留在各企業和項目的自發層面,沒有形成統一的目標和路徑;項目應用中設計、施工、運營維護各階段完全割裂,沒有充分體現BIM在全生命周期中的優勢等。為此,迫切需要在國家層面出臺綱領性文件,更好地進行指導和推進。
為滿足發展需要,住房城鄉建設部工程質量安全監管司于2012年開始組織有關協會學會、高校、設計和施工單位開展相關課題研究,在總結研究成果基礎上,著手起草有關文件,并充分征求吸收各方意見,形成了《指導意見》。《指導意見》明確了BIM應用的基本原則,即“企業主導,需求牽引;行業服務,創新驅動;政策引導,示范推動”。
《指導意見》同時提出了發展目標:到2020年年底,建筑行業甲級勘察、設計單位以及特級、一級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企業應掌握并實現BIM與企業管理系統和其他信息技術的一體化集成應用。以國有資金投資為主的大中型建筑以及申報綠色建筑的公共建筑和綠色生態示范小區新立項項目勘察設計、施工、運營維護中,集成應用BIM的項目比率達到90%。
《指導意見》強調BIM的全過程應用,指出要聚焦于工程項目全生命期內的經濟、社會和環境效益,在規劃、勘察、設計、施工、運營維護全過程普及和深化BIM應用,提高工程項目全生命期各參與方的工作質量和效率,并在此基礎上,針對建設單位、勘察單位、規劃和設計單位、施工企業和工程總承包企業以及運營維護單位的特點,分別提出BIM應用要點。要求有關單位和企業要根據實際需求制訂BIM應用發展規劃、分階段目標和實施方案,研究覆蓋BIM創建、更新、交換、應用和交付全過程的BIM應用流程與工作模式,通過科研合作、技術培訓、人才引進等方式,推動相關人員掌握BIM應用技能,全面提升BIM應用能力。
此外,《指導意見》還提出了7項保障措施,包括宣傳BIM理念、意義、價值,梳理、修訂、補充有關法律法規,建立BIM應用標準體系,自主研發適合我國國情的BIM應用軟件,培育BIM應用產業化示范基地和產業聯盟,培訓BIM應用人才,研究基于BIM的工程監管模式。
《指導意見》為進一步推動BIM在我國建筑領域的應用,支撐建筑行業技術升級,變革生產方式,創新管理模式奠定了堅實的基礎。可以預見,隨著《指導意見》的貫徹落實,我國建筑領域將進一步掀起BIM應用的熱潮,不斷推動我國建筑業轉型升級和健康持續發展。《中國建設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