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句詩正好用來形容2019年3月15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發布的《關于推進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發展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像春風一樣溫暖地吹拂在全國廣大工程咨詢人的身上,暖在工程造價咨詢產業領袖和專業精英的心里。
把工作分為兩階段
《意見》把項目前期工作稱為投資決策綜合性咨詢,把項目實施階段稱為工程建設全過程咨詢。這是一個劃時代的進步,綜合性咨詢保項目成功,全過程咨詢保項目管理成功。項目成功是由智庫、設計院、高水平工程監理機構和工程造價咨詢機構共同通過可行性研究、方案設計實施保障,項目管理成功是由設計院、高水平工程監理機構和工程造價咨詢機構共同通過施工圖設計、工程監理和全過程造價咨詢實施保障。毫無疑問項目成功是廣大工程咨詢產業專業人士優先追求的目標。
肯定業主多樣需求 倡導多種形式的執業形態
《意見》指出:“破解工程咨詢市場供需矛盾,必須完善政策措施,創新咨詢服務組織實施方式,大力發展以市場需求為導向、滿足委托方多樣化需求的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模式。”
實際上就是肯定了“1+N+X”的全咨模式,因為后文接著追加了一句“工程建設全過程咨詢服務應當由一家具有綜合能力的咨詢單位實施,也可由多家具有招標代理、勘察、設計、監理、造價、項目管理等不同能力的咨詢單位聯合實施。本著信譽可靠、綜合能力和效率優先的原則,依法選擇優秀團隊實施工程建設全過程咨詢。”
毋庸贅言,此文打破了從2017年以來的以某一特定產業牽頭組織全過程工程咨詢的緊箍咒,直接地肯定了“誰有能力誰牽頭的1+N+X”的意見。
這真是業界的春天,《意見》恰巧在春分節氣下發,預示著全過程工程咨詢的春天到了。
首次肯定1+N+X模式
《意見》指出:“全過程咨詢服務單位應當自行完成自有資質證書許可范圍內的業務,在保證整個工程項目完整性的前提下,按照合同約定或經建設單位同意,可將自有資質證書許可范圍外的咨詢業務依法依規擇優委托給具有相應資質或能力的單位,全過程咨詢服務單位應對被委托單位的委托業務負總責。建設單位選擇具有相應工程勘察、設計、監理或造價咨詢資質的單位開展全過程咨詢服務的,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可不再另行委托勘察、設計、監理或造價咨詢單位。”
全咨單位負總責就是項目管理責任的“1”,自行完成自有資質證書許可范圍內的業務就是“N”,可將自有資質證書許可范圍外的咨詢業務依法依規擇優委托給具有相應資質或能力的單位就是“X”。
肯定收費原則也是“1+N+X”
《意見》指出:“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酬金可按各專項服務酬金疊加后再增加相應統籌管理費用計取”。并且專門指出包含下列費用“投資咨詢、招標代理、勘察、設計、監理、造價、項目管理等費用”。
即項目管理費或代建費,N即全咨單位自行承擔的專項咨詢費,X即統籌管理費用。透過字面深入分析可以理解為1+X為代建費。
不再提建筑師負責制避免與專業混淆
《意見》指出:“設計單位在民用建筑中實施全過程咨詢的,要充分發揮建筑師的主導作用。”這與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去年3月征求意見稿和本意見征求意見稿的最大不同是把建筑師負責制改為“建筑師的指導作用”。
這種表述的好處是既避免把建筑師負責制與全咨混淆,也充分重視了業主對建筑師負責制可能弱化投資管控的憂慮。
軍號已吹響 工程咨詢人該沖鋒了
《意見》明確指出:“咨詢單位要高度重視全過程工程咨詢項目負責人及相關專業人才的培養,加強技術、經濟、管理及法律等方面的理論知識培訓,培養一批符合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需求的綜合型人才,為開展全過程工程咨詢業務提供人才支撐。”同時也明確要求全咨企業“提升核心競爭力,培育綜合性多元化服務及系統性問題一站式整合服務能力。鼓勵投資咨詢、招標代理、勘察、設計、監理、造價、項目管理等企業,采取聯合經營、并購重組等方式發展全過程工程咨詢。”
這就是沖鋒號和戰鼓聲,我們工程咨詢人尤其是工程咨詢人要抓住這個千載難逢的歷史機遇,乘勢而上,勇做全咨人,敢為全咨天下先。我們要響應習近平總書記的號召,在前行的道路上,發揚踏石留印、抓鐵有痕、滾石上山、爬坡過坎的大無畏精神,真正做到“專業人士個人富足,工程咨詢產業自豪,偉大祖國繁榮富強”的偉大目標!